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姚遥:2008年司法考试之细节总结

司法考试最有意义的一点,在于短时间大强度的将所有的部门法均学习一遍。必须肯定,经过今年的三个月司法考试的复习准备,无论考试成绩如何,我对法律的认识和掌握是上了一个台阶的。

司法考试是一个记忆和遗忘作斗争的过程,尤其是后期,感觉非常明显,有些本来已经掌握的知识点竟然突然间遗忘了。

从细处开始总结一次。总体而言,我前三卷每卷得分都在80上下,下多上少。单选得分总是在35分上下,多选和不定项加起来一般接近一半能做对。多选的得分率不定。不定项选择有时候做的很好,有时候很不好。

第一卷:法理,法制史,宪法,三国,经济法

按照我自己的复习思路,我是从民法开始的,但是还是按照考试的思路来比较好。

对于行政法,此前我一直自以为掌握的还不错,但是直到开始了复习之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井底的一个小蜗牛。

这一部分,我看基本上谁都没有好办法,就是多看多背多记。尤其是三国法,和我目前生活相聚极其遥远,只能作为一些高度抽象得议题来强行记忆。

问题一,首先我是绝对不能接受在法学面前冠以"马""毛"等奇怪定语的,所以这一部分的知识我拒绝接受,能否做对也听天由命。

问题二,看书真的太糙。这一部分的考试非常偏重理论部分,理论部分常常会有很多迷惑性的选项,那么不是真的弄懂了,很容易就选错。

这两条主要是针对单选部分。单选部分错误率都往往达到30%,是一个相当不能接受的比例,但是也客观反映了在基础理论部分我的功底相当的存在问题。

多选部分,尤其体现了知识点把握模糊的状况。

第二卷: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这一部分,本来是我自以为掌握最好的部分,但是很可怕的是,得分依然很低。与第一卷类似,单选错误率往往达到30%,多选达到一半。

这部分知识点相当细碎,而且就是需要许多强记得部分。

事实上,这部分事后总结,最好的记忆方法是对比记忆。如刑诉和行政诉讼,不少关键环节上有本质不同,对程序的严谨性也有本质的不同,对比记忆能够节约很大的工作量。

另一方面,这一部分涉及到的许多法律实际上都在我的生活中发生过,在不少地方,我能够马上想起对应的案例和环节。这是帮助我记忆的优势,但是也暴露出问题,作为一个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士,在出现法律问题时,竟然没有积极的从法律上刨根问底。这也是个很大的警醒,以后遇到涉法的问题,一定要首先从法律人的角度,把法律问题弄清楚。即是对问题的研究,也是对自己的积累。

问题:在复习时,虽然我投入的总体时间很多,但是有效时间确实要打个大问号。许多地方复习的相当不细致。本身大学时的底子基本在理论上,但是全忘了,而细节部分又往往不求甚解。留下致命的漏洞。

尤其是很多部分,做的时候没有感觉错了,但是一对答案又追悔莫及,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

这部分由于涉及到的知识点往往不连贯,很多部分需要死记硬背,所以在遗忘的斗争中也是最艰难的。在做选择时,往往因为一个信息点没有及时的掉出来而导致错误判断。

第三卷: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这一部分难度甚高,但是自我感觉的特点是,民法和商法虽然涉及到的部分法律繁多,但是其内在有许多原则是相同的,比如共同共有和合伙与公司,在对财产的支配上明显就有关联性,因为公司制度就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共同共有形式。而民事诉讼法环节,也是很巧妙的体现了对等当事人双方互相平衡权利义务的体现。

在记忆上,民法、商法是关联记忆、对比记忆和范例记忆为辅助。而民事诉讼则纳入刑诉和行政诉讼的对比记忆环节中去。

第二卷与第三卷有一个共通的问题之处,就在于此前对于实际问题的分析训练不够,在答题时不免失去章法和思维混乱。因此,需要一个额外的工作,就是加强答题的训练,强化像一个律师一样的思考问题。多与律师聊天,多探讨实际问题,从细节中找真相。

第四卷:略,不予讨论

总结

大的问题方面:

从思维方式和思考问题的角度,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训练不足;

过于自信,观念根深蒂固,对于部分老旧思维模式下制定的法律条文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小的问题方面:

1,  时间投入不够,基础知识点记忆储备不足;

2,  目标设定以量为基础,不自觉的忽略了对于质的要求。阅读知识点的次数很多,但是掌握的总体状况不好。

3,  情绪起伏不定,自我控制需要加强;

4,  不舍得投入,舍不得买书买资料,总是在网上找便宜的。

几条很重要的策略总结:

1,  秦兵律师的策略,以考试大纲为中心,逐个掌握知识点;

2,  投入更多时间,尤其在习题训练上;

3,  搜集整理流出来的培训班资料,尤其在法条的对比记忆、重点总结上,这些精华资料可使愚者茅塞顿开,也可使智者如虎添翼;

4,  稳打稳扎,目光放的长远,不要欺骗自己,以知识点的实际掌握为准,不要过于顾虑复习进度的缓慢;

5,  抛弃本我,以处子之心接受知识。

姚遥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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