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

就高智晟事件:再说几句/浦志强

回复Andrew 并各位网友:

 

考虑对自己刑事法律不熟悉, 才建议老鼠就法律适用问题咨询莫律师,因为对高智晟此次被抓的内情不了解,也不敢全信网上描述,所以不好发表意见。至于莫少平是否是高的律师,与我们的话题没有关系。心情不好,导致了我对老鼠缺少耐心,对古木的反驳也颇为失礼。所以,请原谅我并接受我的歉意。至于我是否在野,虽然众说纷纭,但我想肯定不算在朝——那是大隐的境界,我还差着火候儿。

 

就高智晟事件说上几句心里话,初衷不是想掺乎这趟浑水,更不愿意维权乃至高案的是非,被外界看作一摊浑水,避之唯恐不及。我仅仅想就维权谈谈自己的体会,所以希望平心静气地讨论问题。既然自己早已深陷其中,又体会到了分歧和区别,那么说出真实的想法,至少是负责任的态度,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是如此。

 

我跟高智晟的交往不多,但对他的关心程度,自信不比他人逊色。我对高智晟事件的态度,连他自己也知道,再多说也没多大意义了。在高智晟出事前发表的那篇《软硬不吃与软硬通吃》中,我相信没有幸灾乐祸之心,倒颇有唇亡齿寒之忧——据说那篇文章当时也受到了不少的批评。至于说我的这些举动目的在于试图降低海内外"拥高"音调,甚至是出于嫉妒高某人抢走了风头,我就不想多作解释了,是非自有公论。

 

社会是复杂的,我们对人对事都要与人为善,说话做事都要负责任,单靠激扬文字就想指点江山,那只能是书生之见。一手提着浆糊桶,一手拿着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各色标签,以为只要贴到别人的脑门儿上就算万事大吉了,然后再放纵自己的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难免就会失之偏颇。其实,大家对我的观点难以接受,也未尝不是我脑门上那张标签在作怪——别人这么说老高也就罢了,怎么你也对老高落井下石呢?

 

我说高智晟的维权模式具有危害性,是担心外界轻易将其奉为经典套路。不要误以为一说到维权,就是要与社会和政府作对,凡是想当维权的人,就得瞪着一双斗鸡眼,逮着谁跟谁死磕。逮谁跟谁往死里磕的,不是杨志而是泼皮牛二。维权人士应该是正常的人,希望享受的是正常的生活,他们不该是碎嘴子,似乎一天不骂人就虚度光阴;也不该是贱骨头,好像一天没挨打就浑身不自在,恨不得出手挠人家的胳肢窝。天地不是舞台,不需要太多镁光灯,摆姿势端架子积习难改,那样活着就太累了。

 

我担心人们简单模仿高智晟模式,会变成高的传声筒和媒体的通讯员。我认为信息发布和传播是必要的,自由发布和传播信息也是表达自由的关键,但言论自由不等于随口胡说,及时发布也不要自比为摩托罗拉传呼机,必须"随时随地地传信息",把鸡零狗碎和鸡毛蒜皮都端到网上并不可取。反观高智晟事件,假如事先他不是每天一篇,事后也不是声明满天,也许情况会要好一些。

 

我还反对行文论事过度用词,其实我也有过这种毛病。大而无当实在不好,名不副实会变成脑门儿的负担。谁都不能否认,《金光大道》里的"高大泉"是不成功的人物形象。倘若由着性子爱屋及乌或者恨乌及屋,把别人的行当作标签胡贴,结论自然是当警察的一定是鹰犬走狗,做官僚的一准儿会狼心狗肺,维权律师一定得大义凛然,但可惜这既是片面的,也是失真的。不论高智晟把自己做成高大全,还是拥趸们把他塑造成高大全,我都不会开心,因为这样会害了他。

 

过度用词的标签大王,窃以为首推郭国汀律师。郭兄过往的高论不少,但好到看不出有过多少思量。轻率地将高智晟致参众两院的公开信奉为史诗,郭国汀显然过于性急了。每个人的生活是平平常常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概莫能外,维权人士活的要象个常人要做成凡人,假如天天异想天开苦思冥想,打个喷嚏都想作成诗甚至是作成史诗,那只能是气迷芯和神经病,就算侥幸不把自己累死,八成儿也得把别人烦死。所以,不论是江、胡的重要讲话,还是高、郭的史诗巨作,我都看不下去,因为读者没有了空间。

 

维权行动所要寻找和发现的,不是对手的毛病,而是个案通向成功的合法的缝隙。维权最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不是比谁的胆子大比谁的调门高,不是为媒体制造由头,更不是为赚取鲜花、喝彩和掌声。具体到维权律师,首先是做人,其次是做律师,最好是做一名合格的律师。我很理解,甫一亮相发现无人喝彩,固然会让人灰头土脸心中不爽,但假如对过多的喝彩信以为真至说不定会过早的喝彩当成碰头彩,而是倒彩。

 

把维权运动作为对象来分析和研究,看起来已经很有必要。高智晟的经历、作为、遭遇和存在,无疑是这一课题无法回避的事件。

 

浦志强 2007109

 

浦志强 (puzhiqiang) on Twitter – twitter.com

Puzhiqiang

我看高智晟(一):律师天职在帮人解困,你的追求再崇高,都得从雇主利益出发,这叫职业伦理。陕北油老板冯秉先,家具大王冯永明,陈光诚谭作人王军涛刘晓波施明德林义雄,所有被告都不会为了律师能大红大紫,甘愿更倒霉。高智晟不磊落,类似律师不只他一个。

 

我看高智晟(二):作人作律师都不该说谎,哪怕是对不堪的对手泼脏水,也属私德有亏,若有意误导舆论更不是小事。高智晟后期介入陈光诚事件,在前往临沂闯关途中,出拳击打非法阻拦者引发冲突,当场对海外媒体称遭遇了六四以来最血腥的镇压(大意)。我不赞成。

 

我看高智晟(三)判断形势要尽量客观,对人对己要负责任。高压下低头可理解,但出尔反尔不可取。零五年为林牧案,高未与张思之商量便发声明宣布联手,老头正急索林家手续,他却不打招呼径行声明退出。入狱前后出来进去,他的立场调门变化多端,不堪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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