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韦东英:我的错,还是警察的错

(编者按:下文是浙江萧山韦东英的遭遇,她曾多年反映举报当地的污染问题,央视东方时空为她制作过《人物专访 韦东英-环保卫士》的节目。

2008年末,村里的干部与韦东英发生冲突后,首先动手殴打了她。但是,地方派出所民警在做笔录时,却利用韦东英不了解法律程序,在做笔录时只记载了对她不利的部分,并诱使她在笔录上签名。导致韦东英被行政拘留。

下文是韦东英在行政复议失败后撰写的事情经过。)

 

我叫韦东英,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镇坞里村人。

2008年的6月天下大雨路上积水,冯建仁叫人把水放入我家鱼塘,我不同意放水。放水的人说一切后果冯建仁会承担。我鱼塘里的鱼被冲走,我的鱼塘在前任书记与我协商用我家屋前十米的道地拿出三米来做进出路,用我家旁的空地做交换,后来我们夫妻二人就自己挑出池塘。养上鱼已有十余年。

大约在两三年前,因村里大约有一亩左右的排水沟被村民戴阿泉非法占用。冯不敢去动戴阿泉的非法占用的地 。就在我的自留地和池塘里打桩。我不同意。冯建仁就叫附近的村民作证。量我家的地和戴阿泉的地谁家的地多就拿谁家的地来做排水沟。地是都量过了排水沟没来做,因这事我和我的丈夫曾多次到村里反映,就没人理睬。之所已发生冯建仁叫人放水到我家鱼塘把鱼冲走。我到村里叫他赔鱼 他不理睬我理由是地是集体的他没叫我养鱼,我说你不赔我回到你家去也要你赔。冯建仁说如果我到他家去打断我的脚是咄咄有余的。听了这样的话我那天晚上就到他家叫他打断我的腿。那时就到他家去过一次。并非是多次。     

后来我丈夫到南阳镇司法出反映,也没结果。冯建仁反而在造谣 说已有6000元钱赔给我。之所以我在2008128日,我到他家去叫他赔鱼。刚到他家的围墙门外他的围墙门是关的,我敲门,开门的是冯建仁我叫他赔鱼时。是他先骂我并说我的鱼塘是集体的,又是他先动手推我。我也回他说你这里也是集体的,谁叫你打围墙门。我站在那里不动说:你不是说要打断我的脚你尽管打好了。我还是不动。他又推我并用大力一把把我推到大约有四米远的对门围墙碰住。后来我才气愤地捡起一快破砖头朝他扔过去。扔对他的右肩,后来他就扑过来把我的手扭住,再把我摁倒在地,我不能动弹,挣扎了好一阵我的右脚才能动。就用右脚打他的脸又踢他的裆部,如果我不踢他将被他摁死在地。后来他又拉我的左脚的裤脚,大约拉出五寸长,弄掉我的鞋子我看见他在拉我的裤脚,后来我说他你拉我的裤脚干嘛?你这个流氓胚。你想强奸。他才松手逃进家里。如果我不这样说我也许被他打死。

后来我打电话给我们的村书记说了刚才发生的事。也打电话给我的丈夫邵关通。也许是冯打电话给南阳派出所。南阳派出所人来了,冯走出来,我的丈夫邵关通和冯建仁又打起来,南阳派出所把他们两拉开。南阳派出所叫我到派出所把事情处理好,我坐警车到南阳派出所。他们叫我在休息间里稍等。我的丈夫邵关通也骑电瓶车到南阳派出所,等了一阵看见冯从接待室里走出,派出所的轿车送他走了好一阵,我就问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你们到底要我等到什么时候?他们说快了,就这样我等了一个小时零四十分,一个号码为16996的警察来对我说:"韦东英你今天又在吵架。"我说:"我的人都要给他打死了。"就我这样说,16996大声说:"你给我走过来,"因我的脚和冯打架时他把我的脚打瘸了,走得很慢,我说:我不是走过来了,我等你那么长的时间,我慢一点你就难过?后来他说我喉咙响。邵关通说:"只许你喉咙响?"他就不说了。等我走过去,他就一把我拉进审讯室的审犯人的椅子旁把我摁住说:"坐好。"我就转身走了出来并把我的裤子脱给他们看说是冯把我打伤了,你们叫他录口供是在接待室,给我录口供在犯人间,是他先动手打我,我反而成了犯人,你们不公平,我不要你们出理我自己去找公平的地方去处理。就这样我走了出去,被四个警察拖住就打,我的丈夫邵说他们打人,他们说没打,并叫他走开。关通要来帮我,不给帮就把邵关通关起来。后来就把我拖进休息间又打我,一个号码为16116用手拷把我拷住。我说:"你们用手脚打我要累你们的,何不用电击棍来把我打死,他们说没打,我会去验伤的,我就不相信中国有十三亿人,如果十三亿人都帮你们我没话说。16996叫我适可而止。我只有一肚子的气,午饭时他们给我吃饭我也不吃。

下午,给我录口供时,录口供的人把他写好的口供给我看我说他的字我不认识,叫他念给我听我发现他没把冯用拳头打我没写,我说他时他说;"说过我们听过是一样的,写与不写没关系。"

到了下午天将暗时,他们给我取指纹时才给我解开手拷。并拿一张纸叫我签字我看了全是我打冯的字,我拒绝签字说是他先打我。我没打他他一个男的如果不把我摁在地,我怎么会踢他?那你们为什么不把他摁我在地也写进去。他拉我的裤子你们也不写。天暗了他们放我的丈夫回家了,我对我的丈夫说他们要拿我去拘留。叫他明天到纪委去说。天黑了一阵,我问看住我的人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他们说是六点多了,我说我肚子饿了,我要吃饭。看管我的人说:"吃饭?我们都还没吃咧。"过了一阵他们把我送进了萧山拘留所。

   到了萧山拘留所,我说我要验伤,没人理。我说我还没吃晚饭,也没人理。俗话说:"皇帝不饿杀头人。"我也不知我做了什么事比杀头还厉害?弄得饭都没吃。我的头很痛,我叫同在拘留所的人。

帮我看我头上是不是有苞。有一个人说我头是有苞。第二天我在擦身时发现我身上和手脚都有淤伤和抓伤。在拘留所的五天里,我的脚不能走医生给我开了五天药的止痛药。

1213我在萧山就打萧山的110报警,公安局的人叫我先到医院看是什么病,等星期一再来反映也不迟。我回到家时,村里的人对我说我被拘留的第二天南阳派出所才到村里调查。因13号和14号是双休日,15日我到萧山公安局的督察科去报案。又到萧山区政府去行政复仪,因我材料没写好叫我把材料写好再拿到区政府。我回来写好了材料,16日把材料拿到区政府。

17日下午,南阳派出所才把邵关通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拿给邵关通,是什么原故十日已作出决定要过一个星期才送给邵关通?这个日子正是我去要求灰复行政复仪之后?因为冯建仁与邵关通发生冲突时南阳派出所民警在场,事后根本不需再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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