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信息员招聘和管理使用办法
为做好我院安全稳定工作,保持安全稳定信息畅通,把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院领导指示,根据兄弟院校经验和我院实际,拟在我院国保信息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生安全信息员的条件
1、政治可靠,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责任感。
2、热爱安全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法律、保密观念和安全信息搜集能力及调查走访能力。
3、头脑灵活,有较强的处理协调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4、年龄、性别不限。
二、学生安全信息员的招聘办法
学生安全信息员在本校学生中公开招聘。自愿参加安全信息队伍的学生本人向本系报名,由保卫处和系领导把关审查后报学院有关领导审批。也可由各系领导推荐。
三、组织领导
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是一支校内秘密力量,由学院保卫处有关领导和保卫处户籍政保科直接领导,不在校内外公开。安全信息员单线联系,信息员之间和联系人不予公开和相互信息交流,严格保密。
四、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和要求
1、熟悉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平时特别是在重大节目、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期间师生思想动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做好动态信息工作。
3、运用各种手段,及时搜集正反两方面有价值的各种安全信息,特别是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的安全信息,做到耳聪目明。
4、获取的情报信息及时单线向联系人书面或口头汇报,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向有关领导报送。
5、学院保证对学生提供的信息保密。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7、学院每学年对学生安全信息员考核一次,对工作不积极、完不成任务者予以调整。
五、学生安全信息员的相关待遇
1、对于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安全信息员,在评优、政治进步方面学院给予优先考虑。安全信息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有困难的,学院在政策范围内能够照顾的尽量给予照顾。
2、学院将学生安全信息员列入勤工助学岗位,在每月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报送有价值的安全信息3条以上)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报酬,对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安全情报信息者给予重奖。
学院保卫处
2005年9月21日
学院国保信息工作奖惩规定
发表日期:2005-11-15 浏览人数:959 发表者: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学院国保信息工作奖惩规定
为做好我院国保信息工作,保持国保信息畅通,把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我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调动国保信息(联络)员的积极性,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和《德院综治委字(2001)第2号》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国保信息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1、由保卫处每年对全院国保信息员进行一次考核。对积极提供安全稳定信息的国保信息员,年终与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一并给予表彰或单位表彰。
2、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学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提供有重要价值信息的,报请有关部门给予重奖。
3、对信息搜集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工作不积极的国保信息员给予批评或报请学院有关领导进行调整。
4、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保卫处
2005年5月26日
保卫处举办第二期治保信息员培训班
日期:2008-11-18 文章来源:保卫处 编发:党委宣传部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11月13日下午,保卫处在高职院科教馆举办第二期治保信息员培训班,来自各二级学院08级的181名治保信息员参加了培训。
我校副校长赛音德力根、保卫处处长宋晓钢,包头市国家安全局处长张秀峰、科长郭荣,包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宋玉梅等参加培训班开学典礼。
培训班上,副校长赛音德力根就我校治保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做好信息工作及治保信息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发表了重要讲话。
保卫处处长宋晓钢传达了我校治保信息工作安排意见及关于治保信息员工作的若干规定。
包头市国家安全局处长张秀峰在培训班上作了国家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最后,全体学员一同观看了《奥运安全》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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