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周孝正:中国人在以色列价值70万美元,引发偷渡狂潮

     有一年我到福建做个调查,福建省政府的高官,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几年前,耶路撒路发生了一起公交车爆炸的恐怖袭击,炸死了十来个人,其中包括两名中国人,这两名中国人都是福建人,是去打工的。以色列政府立刻与中国方面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但经过中国领事馆的核实,此两人系偷渡客,属于非法入境,于是使馆方面不再配合。
   
     后来,以色列政府专门开了一个会,会议认为,在以色列国土上无辜死亡的人,政府都有责任对其负责,至于这个人偷渡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会议最后决定,对两名死难的中国人一视同仁地按照国民待遇善后。
   
      会后,以色列政府派专人到福建找到两位农民工的家人,抚恤金标准如下:
   
     死者健在的父母按照每月1100美金的标准发放直到老人去世;未成年子女按每月1100美金的标准发放直到成年;有妻子的按照每月1700元美金发放直到去世。死者家属要求一次性支付,以色列政府也同意了,最后支付的金额是每位死者赔偿70万美金。所有相关的调查费用全部由以色列政府负担。
   
     消息传开,在福建掀起了去以色列打工的狂潮。福建省政府的官员说,怎么挡也挡不住。以色列政府就是这样对待偷渡打工者的:没发现,你就在那儿打工;发现了,政府出钱购买机票送你回国;死了,按照以色列国民标准抚恤。
   
     2001年,云南丽江发生了以色列游客不慎在虎跳峡落水的事故,经中国方面寻找无果,为此,以色列政府派专机来丽江,带着专业的搜救设备和一个专业搜救队,并高薪雇佣中国人沿江几百里进行拉网似的搜索,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时间持续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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